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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
幹麻為了一個這商標的LOGO去買這樣東西
一些大大的英文字寫在全白T上
一些人物的照片印在全黑T上
一些名人的字樣圖案刻畫在任何東西上
價錢 標高的兩三千
就為了是這品牌 是這味兒
是因為大家都在穿都在買
這是潮流 這是一種無可抗拒的魅力

可能有些到了五六年後還是很有吸引力的東西
那花個兩三千 無所謂  值得阿
可是 你穿了 下半季不再流行了 反而變老土
那你何必花那錢 只因為當時流行
是阿 我變宅了
我越來越不懂了
可能物質觀變了

我記得當初花了好幾萬花在扭蛋上
可能自己也沒有好好愛惜的關係
現在變成我家的廢物 連拿出來擺都不想

我還記得當初買的路邊攤包包
很便宜 一個少說三百九 而且很潮流 大家都在用
累積下來至少也花了五六千
現在 背上去叫尷尬
完全不是我的菜了

我還記得我買了數十頂昂貴的帽子數十件昂貴的衣服褲子
現在早就拿去救濟非洲難民了
那一帶一帶的東西 也是廢物
不再看一眼 不再用正眼瞧一眼
因為 他不潮了 他是破布罷了

不知道還有多少東西被我唾棄
恨那時好傻 因為潮流 大家都在跟
所以我也要 沒有就不行

看看那些東西 
現在都不知道可以拿去買多少精品了
幾個CHANEL 幾個LV 幾個GUCCI
幾樣真正可以增值的東西


潮流 幹麻一定要跟
跟了不代表一定潮阿
反而變盲從
自己的那一格
反而可以讓眾人讚賞
儘管他不是潮流
適合自己的東西才切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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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ce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